沅委干[2006]65号
各乡、镇、场、街道党(工)委,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(党委、工委),市委各部、办、委、局:
经研究,同意:
李恩念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(兼);
李和平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,免去其市科技工业园党组书记职务;
郭 昂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,免去其市建设局党组成员、工会主席职务;
莫国华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,免去其市科技工业园党组成员职务;
肖涌波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,免去其市科技工业园党组成员职务;
吴文科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,免去其市农业科技园党组成员职务;
杨建军同志任沅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、纪工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张国华同志任市农业局党组成员,免去其市科技工业园党组成员职务;
孙志明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,免去其市农业科技园党组成员职务;
免去兰开科同志的市农业科技园党组书记职务;
免去刘章明同志的市委办副主任职务。
中共沅江市委
2006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