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沅江市纪委
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
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作风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
各乡、镇、场、街道党委(工委),市直各部、办、委、局党委(党组),副局级独立二级机构,垂管单位,驻沅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反腐败暨“有错无为问责”工作动员大会精神,狠抓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,3月7日上午,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行动,抽调24人组成10个检查组,对市卫生局、市劳动局、市建设局、市环保局、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、市司法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农机局、市水产局、市商务局等10个单位机关作风建设进行了突击检查。
检查组通过“看”、“听”、“问”、“查”等形式,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上班情况、出勤制度建设情况和《问责办法》的贯彻学习情况。从检查情况来看,市司法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环保局和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上班状况良好,出勤制度健全,考勤登记到位,对《问责办法》进行了认真的贯彻学习,会议记录和干部的学习笔记规范。其他6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,具体表现为:
1、缺席6人:市农机局1人(阳秋辉)、市卫生局1人(聂其明)、市劳动局2人(郭勇、 黄志敏)、市建设局1人(姜志明)、市商务局1人(刘建坤)。
2、玩游戏聊天3人:市农机局1人(卿艳娟)、市建设局2人(钟潘、陈达)。
3、出勤制度建设情况:制度不完善、考勤登记不到位的单位是市建设局和市水产局。
4、学习《问责办法》情况:无会议记录、无干部学习记录本的单位是市农机局。
根据《沅江市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(试行)》第五、六、九条规定,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:
1、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在全市通报批评。
2、对劳动局班子成员郭勇和黄志敏进行诫勉谈话,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,交市问责办;同时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。
3、责令市农机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建设局、市商务局分别对阳秋辉、卿艳娟、聂志明、姜志明、钟潘、陈达、刘建坤等7人进行诫勉谈话,诫勉谈话记录经本人签字后,原件本单位留存,复印件1份交市问责办,同时每个同志交书面检查两份,一份交本单位,一份交市问责办。
市委、市政府确定2007年为“作风建设年”,要求全市各单位狠抓机关作风建设,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,实现发展环境大改善。希望受到问责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戒,发奋工作,努力完成各项任务,为全面开创沅江更好更快发展新局面,尽快实现重跻全省十强目标而努力奋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