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委关于新提拔科局级干部试用期制度的有关规定,胡先荣等27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满,经考察,市委研究决定,予以正式认定:
胡先荣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眼塘派出所教导员;
任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新湾派出所教导员;
冯秋良同志任市公安局南嘴派出所教导员;
孙建峰同志任市公安局黄茅洲派出所教导员;
龚志和同志任市公安局阳罗派出所教导员;
钟新育同志任市公安局四季红派出所教导员;
黄海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南大派出所教导员;
陈朝晖同志任市公安局共华派出所教导员;
江丽民同志任市公安局泗湖山派出所所长;
徐国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泗湖山派出所教导员;
钟安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茶盘洲派出所教导员;
张迪兵同志任市公安局漉湖派出所教导员;
邬振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;
杜红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;
周国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;
秦剑平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;
杨清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;
傅剑星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驻赤山监狱检察室主任;
曾建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;
唐清云同志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;
陈松保同志任市接待联络处主任;
周 锋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;
曾佑平同志任市编委办副主任科员;
吕自镜同志任市农村办纪检组长;
梁建辉同志任市信访局局长、党组书记;
吕敬忠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;
黄小波同志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。
中 共 沅 江 市 委
2007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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