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践与思考/调研报告 - 沅江党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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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践与思考
【字体: 作者:[方思敬] 来源:[本站]
 

     近年来,我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、市的有关要求,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,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,达到了表彰先进、鞭策后进、纯洁队伍、疏通出口的目的,对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全市共评出不合格党员892名,其中劝退36名,除名12名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7名,另有848名党员被“黄牌警告”,责令限期整改。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逐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    一、量化考评细则,划分等次,实行规范处置
    我们按照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依照党章和《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出台了《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制定出具体的评议标准,将评议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。年初下发了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春训、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》,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一步加以督促和规范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重点从党性修养、政治素质、宗旨观念、奉献意识、组织观念、带头作用、完成任务、遵纪守法、联系群众、职业道德等十二个方面对评议内容进行了细化,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条件,对党员实行百分量化考评,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党员,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,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,增强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    二、依靠群众监督,民主公开,实行阳光处置
    民主评议党员中,只有将党员个人自评、群众评议结果、党组织意见有机统一起来,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作出评价,才能有效避免负面效应,真正评出团结、评出干劲,让党员服气、群众满意。近年来,我们改以往只注重在党内评议为面向社会,实行开门评议,增加公信度。将评议从党内扩大到党外,由单位扩大到社会,由定期评议扩大到日常监督,为让群众知情,接受群众监督,切实推进“五个公开”:一是公开评议程序,把评议的目的、要求、方法、步骤公布于众,使党外群众有目的的参加评议;二是公开评议内容及条件,以便党外群众能够准确评议党员;三是公开评议结果,把评议的结果利用“政务公开栏”,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公布;四是公开组织鉴定,根据党员的自我总结,党内外群众评议和党支部日常考察情况,由支部对党员进行鉴定后,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;五是公开组织处理,对评出来的不合格党员,进行公开处理。
    三、严格评议程序,动真碰硬,实行铁面处置
   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,我们始终注重严格程序,动真碰硬,保证思想不松懈,要求不降低,工作不放松,力度不减弱。在具体工作中,重点抓住评定划等等关键环节,摆问题,找差距,找准评议的重点人和重点事,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。同时在“核实取证、召开支委会、召开党支部大会、上级党委审批”四个主要环节的工作中不打折扣,用好“综合材料与本人见面、同被处置党员谈话、处置决定与本人见面、处置结果正式通知本人以及结果公开”五个次要环节,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真正达到“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置恰当”的要求。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,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党员,无论是有过功劳的还是有过过错的,都是用“一把尺子量长短”,按党员标准进行严格评议,合理划等。坚决抵制“能够不处置的就尽量不处置、能够留在党内的就尽量留在党内”这两种不良倾向,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,只认标准不认人。例如茶盘洲镇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,评议出不合格党员56名,对其中30名党员意识淡薄,不能很好履行党员义务,不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,限期整改;对其中7名拒交党费、言辞落后、不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,甚至起反作用的党员进行了劝退和除名处置,纯洁了党员队伍。
    四、加强教育转化,有情帮教,实行人文处置
   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不在于确定了多少名不合格党员,也不在于劝退、除名了多少不合格党员,而在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,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进一步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。因此,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,我们特别注重把对党员的教育贯穿于处置工作全过程,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,使存在问题的党员思想上受到触动,行动上自觉跟上党的队伍。一是建立思想汇报制度。对限期改正的党员,每个季度至少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情况;二是建立了支部包保责任制和帮带责任制。对劝退党员,明确支委或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,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,帮助他们转变思想,提高觉悟,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,防止他们“破罐子破摔”。如某镇一社区离休干部,因个人利益待遇问题对组织心生怨恨,乃至几年没有交纳党费,在民主评议党员时被评为不合格党员。组织上准备对其做出除名处理,在电话联系中说明利害关系时,他十分后悔,表示“至死也要保持共产党荣誉”,并主动补交了1500元的党费。考虑到他思想认识的转变,社区干部对其采取了限期改正的处置。三是建立跟踪帮教制。对除名党员耐心热情做好跟踪帮教工作,使之除名后仍然能做一名遵纪守法、热爱社会的好公民,防止除名一个不合格党员,就增加一个钉子户,形成一个对立面。今年共华镇通过片长分片包干、一支书联系到党员,带头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而被及时教育转化的帮扶不合格党员有328名。
    民主评议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,纯洁了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,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这项工作的成功开展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:
    第一,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,应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参与相结合。如果仅靠党员评议,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就难免带来一定的局限性,同时,不合格党员也难以做到心服口服。只有将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,才能确保党员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在评议中广泛采取背靠背评议、量化条件、打分划票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既畅通了党内外监督渠道,密切了党群关系,又增强了党员的自我约束力,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。
    第二,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,应坚持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置相结合。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,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,先教育转化,后组织处理;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,立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、先进性,区别具体情况,分别采取限期改正、劝退、除名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。凡是劝退和除名的,必须由基层党委统一审核把关,市委组织部备案。对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的确定,要严格组织程序,严格处置条件,真正使处置工作达到党员认可、群众认可、本人认可。
    第三,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,应坚持处置后进党员与整顿后进支部相结合。党员是党组织的“细胞”,二者相辅相成。后进支部必定存在后进党员,后进党员必定影响支部工作。只抓后进党员处置而忽视后进支部的整顿,就没有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。只有将后进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寓于后进支部的整顿之中,通过整顿后进支部促后进党员的转化,通过教育转化后进党员推动后进支部的整顿,才能收到个体与整体同步提高的效果。例如南大膳镇加大对不胜任现职村干部的调整力度,2007年以来,共异动村干部10人,其中支部书记有4人,有利地调整了班子队伍建设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    第四,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,应坚持慎重发展与从严处置相结合。尽管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疏通“出口”,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,但它只是一种被动的保证措施。必须认识到,“进口”不严也是产生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因素。为此,必须要建立健全党员纳新的工作机制,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、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度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等制度,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合格党员的产生。

干部问责工作要走出三个误区 打印 】【 收藏 】【 评论 】【 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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